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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观察 | 废止石油流通领域“两个办法”,机遇与挑战并存

中化新网讯 据商务部7月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决定同日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7月6日,隆众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告诉记者,旧管理办法正式废止实际是对“放管服”改革新政的延续,意味着今后企业将有更多获得原油及成品油销售及仓储资质的机会,标志着国内原油及成品油管理向市场化迈出重要一步。

此决定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对之前政策的呼应和延续。2019年12月3日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就已明确提到,商务部将加强对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的指导,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现有《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将适时废止。“审批权限的下放并不意味着监督管理职能的放松,更不是向着完全市场化的突兀跃进,而是意味着企业将有更多机会获得原油及成品油的销售及仓储资质,更多的民营企业将参与其中,是国内原油及成品油管理迈向市场化的稳健一步。”该分析师表示。

“以被废止的《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为例,原有路径是申请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的企业首先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后再由商务部决定是否给予许可。新路径下各级商务(经信、能源)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这方面的资格申请,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的批发和仓储经营活动,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达到相关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相关验收,即可依法依规展开经营。但废止旧的管理办法并不意味着‘不管’,保障市场有序运行的监管措施依然非常重要。”该分析师强调。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废止旧的管理办法对企业而言可谓挑战与机遇并存。目前旧法已废但细则未出,各地对政策的领会将会出现分化趋势,“一省一策”“一省多策”“空档期”等必然会给企业经营带来不确定性。这就要求企业在趋势把握、市场调研、目标规划、经营策略上把工作做细,方能确保战略落地。

此外,由于目前仍处于政策空档期,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倾听各方声音。因此有能力的企业应积极对接政府主管部门,主动参与实施细则的讨论和拟定。

更为重要的是,“零门槛”准入的政策将增加流通环节从业者的数量,加剧竞争。但由于前后几次的文件都反复强调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尤其是在质量、安全、税务、合规等方面的监管必然加强,因此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还是关键。新政将使合规经营的企业能更加专注于经营发展,也有助于建立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作者:郁红   来源:中国化工报原题目:国内油品管理市场化进程稳步推进)

美福石油 / 2020-07-08 08: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