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凌晨1时许,高交大队西汉中队值班民警接到了一起警情,报警人称他在西汉高速往西安方向秦岭一号隧道内被一辆货车撞伤,车辆逃离现场。当时高速路面车流量特别大,加之隧道内视线差,中队民警想到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立即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通话引导其挪移至安全地带,第一时间消除极可能引发次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并迅速出警处置。
在这起案件后续调查处理中,民警发现该案件并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报警人过失行为引起的意外事故。原来,当日凌晨,秦岭服务区加油站员工李某在给陕A牌照货车加油时,与车辆驾驶员郭某发生争执。货车驶离后,李某气愤难消,遂追逐车辆至秦岭一号隧道内,追逐过程中不慎跌伤。了解到事实经过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之规定,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了处罚。
在这起案件后续调查处理中,民警发现该案件并不属于交通事故,而是报警人过失行为引起的意外事故。原来,当日凌晨,秦岭服务区加油站员工李某在给陕A牌照货车加油时,与车辆驾驶员郭某发生争执。货车驶离后,李某气愤难消,遂追逐车辆至秦岭一号隧道内,追逐过程中不慎跌伤。了解到事实经过后,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之规定,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了处罚。
3月29日上午,西汉中队民警约谈了加油站负责人,告知其员工违法行为极易引发的严重后果,要求加油站加强员工安全守法意识的教育培训,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安全隐患。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记者|张成龙 原题目|加油站员工与顾客发生争执追逐车辆时跌伤 却报警谎称被撞伤】